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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验(交)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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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发票验(交)旧
实施主体
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
受理条件
  • 纳税人领用发票时,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,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已开具发票进行验旧。取消增值税发票(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)的手工验旧,税务机关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系统上传的发票数据,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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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
0556-5348009
监督电话
0556-5349079
承诺时限
1个工作日
办理时间
工作日 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00-17:00
办理地点
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纳税服务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
预约方式
预约电话(012-7877234);预约网址(https://etax.anhui.chinatax.gov.cn);预约地点(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44-71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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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清单名称
发票验(交)旧
目录子项名称
事项名称
发票验(交)旧
基本编码
002030054000
事项类型
公共服务
事项编码
11340800MB150795493002030054000
服务对象
法人
实施清单编码
11340800MB15079549300203005400001
法定办结时限
1个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
1个工作日 (时限说明: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、专家评审、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)
是否收费
办理深度
四级标准 (全网通办)
办理形式
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,移动端办理,电视端办理
到办事现场次数
0次
网上办理形式
互联网咨询,互联网收件,互联网预审,互联网受理,互联网办理,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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