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政务服务网 安庆分厅

保安员证核发

简洁版
事项名称
保安员证核发
实施主体
安庆市公安局
受理条件
  • 1.《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》第十九条:申领保安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一)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;(二)身体健康,品行良好;(三)初中以上学历证明;(四)参加保安员考试,成绩合格;(五)没有《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。2.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: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担任保安员: (一)曾被收容教育、强制隔离戒毒、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; (二)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; (三)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三年的; (四)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。
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
咨询电话
0556-5349790;0556-5292209
监督电话
0556-5292372
承诺时限
1个工作日
办理时间
工作日 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
办理地点
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00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会服务类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
预约方式
预约电话(012-7877234);预约网址(http://aq.ahzwfw.gov.cn/)
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
详情版
目录清单名称
保安员证核发
目录子项名称
事项名称
保安员证核发
基本编码
000109004000
事项类型
行政许可
事项编码
11340800003110803D3000109004000
服务对象
自然人
实施清单编码
11340800003110803D300010900400001
法定办结时限
20个工作日
承诺办结时限
1个工作日 (时限说明:承诺办结期限不包含现场核查、专家评审、公示公告等特殊程序的工作时间)
是否收费
办理深度
四级标准 (全网通办)
办理形式
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,快递申请,移动端办理,电视端办理
到办事现场次数
0次
网上办理形式
互联网咨询,互联网收件,互联网预审,互联网受理,互联网办理,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
展开